闪闪的碎笔

个人的碎碎念

       母亲,真是很了不起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周末的时候,有大学同学结婚。好友受邀来杭,带了自己的宝贝儿子。大概因为很多同学,初中的高中的,都有自己的孩子的缘故,或者熊孩子太多,我对小孩比较淡漠,连带着堂弟堂哥的孩子也提不上什么爱。同学的儿子是个小帅哥,眼睛很像她,大大的,睫毛长长,忽闪忽闪的,看着很惹人爱。当然事实上,1年2个月的这种幼儿,真的是很折磨母亲。他不能离开她超过一分钟,眼睛所看到的地方,一定要有妈妈,严重的妈控。在我住的地方,她连上个卫生间的时间都很难挤出来,因为儿子会哭。很多人,就像我这种未婚的,会说,他哭就让他哭会儿呗,事实上,小孩子一哭起来,要哭很久,哭到上气不接下气,哭到你心烦意乱。我说同学很惯儿子,是因为他一哭,就要抱,就要母乳喂养。其实,这么小的人,懂什么的呢,哭泣带给他安全感。只是苦了做母亲的,她连饭都不能好好吃一口,据说之前睡觉都不能好好睡。有人说,已婚和未婚看上去很明显,区别就在于孩子,自己带孩子真的是一件非常耗费时间精力的事情。我忍不住想,我年幼的时候,是不是也这么折磨过我的老妈,想必折磨了也不自知。

       妈妈,真了不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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